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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陵天堂别墅(佛教陵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含国家立项批复和已建成的部分建筑图等>

更新时间:2018-02-27 08:17 作者: 世界珠宝协会出处:未知

十三陵天堂别墅(佛教陵园)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含国家立项批复和已建成的部分建筑图文等>
(讨论稿)
项目方: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姜瑜先生
投资方:世界宝石协会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
(佛教陵园)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已正式签定完毕)
 
项目方: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姜瑜先生

投资方:世界宝石协会、世界佛教祈福超渡联合会法人代表杨进先

基于:
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佛教陵园项目、详见简介以下简称本项目具有多项同类项目无法取代、无可企及的巨大优势:

  1. 天下第一:位于北京明十三陵皇陵区天下无双风水宝地,项目范围及周边无任何高压线塔和任何环境污染;
  2. 佛教陵园——已建北京唯一规模达5000平米、按照皇家宫殿规制打造的由中国顶级佛教高僧开光装藏的寺庙,为我市唯一的佛、菩萨、罗汉、护法齐全佛教陵园
  3. 专项审批——具有全国殡葬行业不再批复的专项经营许可和本市极为珍贵的骨灰堂经营批复(见附件1——天然契合投资方的专利产品及经营策划所必备的前提条件
  4. 佛家至宝——由中国佛协副会长乌兰活佛赠送的四颗佛祖舍利,全部佛像均由中国佛协副会长却西活佛亲临园区装藏开光(见附件2);
  5. 皇家风水——位居十三陵皇家龙脉,地势“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 吉祥风水必备要素齐全。项目南面天然河沟宛如玉带环腰,东、北、西三面天寿山脉群山拥戴更如太师椅状坐北朝南秉承龙脉、享拥皇恩福泽子孙。
  6. 高速城铁——东有京昌高速(本项目距十三陵出口仅3公里)、108国道、昌平3路公交直达本项目陵区;西有京新高速直达(本项目距太平庄出口仅300米!且不需经任何村庄!);距离正在建设的“京昌城铁终点“涧头西站”仅3公里。
  7. 天然大佛——本项目已建成大雄宝殿后方正对“天寿山天然大佛佛顶,此天寿山天然大佛为项目方独资捐建佛家寺庙后所做功德的自然显现,并且天造地设般天然形成极为罕见眼、耳、鼻、口齐备,头、身、手、足俱全仰天大佛!见简介中实景照片)。
  8. 气势恢宏——本项目为北京地区目前规模最大的经营性殡葬项目。本项目前方地势开阔,已建有上万平方米停车场。拾级而上,专为生者长生亡者往生超度的气势恢宏的按照皇家规制新建的寺庙前筑有高达8米的49层台阶取自佛教超度亡灵需要7x7=49天的传统仪轨、建有两侧镶嵌汉白玉栏板三界台
  9. 空气清新——本项目享有全国仅西藏地区具有的本市唯一常年二级空气质量;项目区域多山少水,地下水位深达上千米(当时建设十三陵众多皇陵所需黄土大多取自于此地区),
  10. 景色怡人——本项目位于十三陵著名风景区,为世界级名胜风景保护区。为此,北京市昌平区政府正在计划将十三陵地区所有村民搬迁至陵区以外。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不允许搞任何工矿等污染开发项目,既无法搞任何农牧业等产业,也不适合在陵园周围开发旅游业、为本项目持续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排它性空间;
  11. 皇陵地宫——项目位居十三陵皇陵区(被当地盛传为十四陵),周边无任何地下管线。秉承中华传统文化中最高级别皇家殡葬形式,本项目如开发皇陵专享的地下宫殿,不仅符合国家骨灰深埋殡葬政策,而且必将极大地提升项目的规格品质。
  12. 无限空间——项目位于昌平区天寿山南麓,与昆仑山-太行山-燕山-八达岭中华龙脉连绵不断,按中华国粹堪舆学理论,对比其它相关项目的无山(如福田公墓)、孤山(如老山、八宝山烈士陵园)、矮山(如炎黄陵园)不同,本项目不但象征“入住”逝者的子孙后代及江山万代连绵永续,而且项目后期几乎可以无限地向毗邻的西北部天寿山连绵不断的崇山峻岭进行拓展,确保本项目能够可持续无限发展
  13. 金字招牌——项目冠以目前已不可能再批复的“十三陵”字号!
 
为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佛教陵园项目,同时响应国家殡葬改革政策,大幅度减少目前“死人与活人争地”严重危害,项目方和投资方经友好协商和相互考察,一致认可项目方的优势条件和投资方的专利方案,同意由项目方提供项目现状,由投资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处理项目前期善后事宜的全部投资,健全和发展项目方“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佛教陵园项目,并就有关事宜达成本框架协议:
 
一、双方责任
1. 项目方负责提供项目现状,且提供项目200亩土地用于实施投资方专利项目,并负责办理项目全部有关手续;
2. 项目方负责另行提供项目中200亩土地用于项目方原有项目与投资方的合作项目经营,并负责办理项目全部有关手续;
3. 投资方负责支付项目方解决该项目前期善后工作恢复启动及有关投资款共计3亿元(人民币、以下同);
4. 投资方负责有关专利(见附件)项目的全部投资;
5. 双方根据项目各期付款进度分期共管有关款项、并根据投资方付款进度同步变更项目股权、最后项目方取得200亩土地(专利项目)双方合作公司中3%的权益及原有项目200亩土地中97%的权益;投资方取得200亩土地中(专利项目)合作公司中97%的权益及项目方原有项目200亩土地中3%的权益;
 
二、合作方式
1.项目方和投资方成立共同参股、双方掌控的双方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在合作公司中,注册资金暂定为6亿元;项目方与投资方股权为各50%;
2(1).项目方在本项目中提供200亩(用于专利项目)合作建设用地,在此地块的合作中,项目方占有3%的权益、投资方占有97%的权益;
2(2).项目方在本项目中另行提供200亩双方合作用地,在此地块的合作中,项目方占有97%的权益、投资方占有3%的权益;
3. 投资方首期到位资金不得低于12200万元,此时合作公司股权比例暂为:投资方20.3%;项目方79.7% (其中投资方20.3%的股权参照12200万元首期款项占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的比例)。
 
三、付款进度及权益变更
1. 双方签订协议后,投资方负责支付项目方3000万元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项目合作预付款/项目合作定金(主要用于办理项目恢复启动手续),同时项目方和投资方在共同参股、控制、新办的双方合作公司中与昌平区政府有关部门共管102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本项目前期善后工作的有关款项)。
2. 项目方在六个月内按照上述约定股权比例恢复(或者新办)由双方共同掌控的合作公司营业执照同时,投资方支付项目方7200万元投资款(此时,投资方共计支付项目方10200万元、代项目方偿还前期有关处理善后事宜款项约10200万元),双方合作公司股权比例同时自行变更为投资方33.4%;项目方66.6%(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投入20400万元款项在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比例);
3. 项目方在九个月内完成投资方进驻项目现场同时支付项目方5600万元(合计投资方支付项目方15800万元、代项目方偿付项目前期善后款项约10200万元),双方股权比例同步自行变更为:投资方43.3%(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支付26000万元投资款项在6亿元总款中所占的比例);项目方56.7%;
4. 项目方在一年内完成双方合作项目共计400亩土地租赁手续同步投资方支付土地占用费及办理费约1亿元,并支付项目方4000万元投资款后(合计投资方支付项目方3亿元),双方股权比例同步自行变更为:投资方50%(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支付3亿元投资款项在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的比例);项目方50%。
 
四、 违约责任
5(1). 如项目方违约,则应该支付投资方已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2). 如投资方违约,则应该支付项目方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3). 如投资方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项目方有权选择与其它方成交,投资方所支付的转让费由转让方在经营中逐年予以返还——并按照返还款项同步自行按比例减持投资方所持股权,直至投资方的所有款项归还完毕为止;
5(4). 如投资方付款迟延超过一年,则有关应付款项需按12%年息进行累计;
五、协议生效
6.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项目方和投资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署,并且投资方首期投资款到位后即行生效。
 
 
项目方: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
 
代表(签署):姜瑜(已盖钢印)
 
 
投资方:世界宝石协会:世界佛教祈福超渡联合会法人代表杨进先(已盖钢印)
 
代表(签署):
 
2015年10月8日
 
注:以上投资款包括一次性缴纳的双方合作项目400亩土地使用费(原协议70年,如需继续执行原协议,需要至少一次性补交11年欠款;或者按受法律保护的国家现行土地使用规定重新签订30年合同——国家民政部门规定仅为20年!)及有关办理相关手续费用支出预计1亿元;
 
 
 

 

 
基于:
北京十三陵天堂别墅(佛教陵园项目、见简介。以下简称“本项目”)具有多项其它同类项目无法取代、不可企及的巨大优势:

1.风水第一:位于北京明十三陵皇陵风景风水宝地,项目范围及周边无任何高压线塔和环境污染;

2.佛教陵园——已建北京十三陵地区唯一新建规模达5000平米、按照皇家宫殿规制打造的由中国顶级佛教高僧开光装藏的寺庙,为我市唯一的佛、菩萨、罗汉、护法齐全佛教陵园

3.专项审批——具有全国殡葬行业不再批复的专项经营许可和本市极为珍贵的骨灰堂经营批复(符合投资方的专利产品及经营策划所必备的所有前提条件、见附件1);

4.佛家至宝——在按照皇家规制打造、气势恢宏的佛教寺庙中供奉由塔尔寺(密宗黄教发源地)总法台(最高佛位)、呼图克图(皇帝国师)、成吉思汉嫡孙、中国六大活佛之一、中国佛协副会长乌兰活佛赠送四颗佛祖舍利,全部佛像均由中国佛协副会长、中国藏传佛学院副院长却西活佛亲临园区装藏开光(见附件2)、“福寿堂”中现有“福位”均由中国佛协副会长、雍和宫主持图布丹大喇嘛进行加持藏文“南无阿弥陀佛”

5.皇家风水——位居十三陵皇家龙脉,地势“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风水吉祥要素齐备天成。项目南侧从西北经南边向东北的天然河流有如玉带环腰,项目东、北、西三面的天寿山脉群山拥戴更似太师椅状坐北朝南秉承龙脉、享拥皇气福泽子孙。

6.高速城铁——东有京昌高速(本项目距十三陵出口仅3公里)、108国道、昌平3路公交直达项目陵区;西有京新高速直达(本项目距太平庄出口仅300米!且不需经任何村庄!);距离正在建设的“京昌城铁”终点“涧头西站”仅3公里。

7.天然大佛——本项目已建成大雄宝殿后方正对“天寿山天然大佛”佛顶,此天寿山天然大佛为项目方独资捐建佛家寺庙后功德自然显现,并且天造地设般天然形成极为罕见眼、耳、鼻、口齐备,头、身、手、足俱全天然仰天大佛!见简介中实景照片)。

8.气势恢宏——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0亩,为北京地区目前规模最大的经营性殡葬项目。项目前方地势开阔,已建上万平方米停车场。拾级而上,专为生者长生延寿亡者往生超度的新建佛寺前筑有高达8米的49层台阶取自佛教超度亡灵需要7x7=49天的圆满仪轨、建有两侧镶嵌汉白玉栏板三界台(见简介实景照片

9.空气清新——本项目享有我国仅西藏地区独具的本市唯一常年二级空气质量;项目区域多山少水,地下水位深达几千米(据悉,当时建设十三陵众多皇陵所需黄土大多取自于此地区),项目所在地已列入联合国世界文化遗产,周边地区不允许搞任何工矿等污染开发项目,也无法搞任何农牧业等其它产业,为项目周边景观形成永久性保护;

10.景色怡人——本项目位于享誉中外的明十三陵风景区,为世界级名胜风景保护区。为此,昌平区政府以计划将十三陵地区所有村民搬迁至陵区以外。

11.皇家地宫——项目位居十三陵皇陵区,周边无任何地下管线。秉承中华传统文化中最高级别皇家殡葬形式,本项目如开发皇陵专享的地下宫殿,不仅符合国家骨灰深埋、节省耕地的殡葬政策,而且可以极大地提升项目的规格品质。再加上符合发达国家殡葬发展趋势、几十倍节省用地的(杨主席专利)佛家塔陵高端项目,本项目可谓锦上添花!

12.无限发展——项目位于昌平区天寿山南麓,与昆仑山-太行山-燕山-八达岭中华龙脉连绵不断,对比其它相关项目的无山(如福田公墓)、孤山(如老山陵园)、矮山(如炎黄陵园)不同,本项目不但象征“入住”逝者的子孙后代及江山万代连绵永续,而且项目后期几乎可以无限地向毗邻的西北侧天寿山脉的连绵不断崇山峻岭进行拓展,确保本项目能够可持续无限发展

13.金字招牌——本项目冠以已不可能再批复的“十三陵”字号!而其中的“天堂”更符合本合作项目内容;

 
该项目于1993年立项,项目方于20年前投入上亿元,于1998年建成投入使用(详见简介),目前除“福寿殿”内尚存约200多个使用客户(“福寿殿”骨灰堂已建成的“福位”总容量约为5万,曾经销售约5000个“福位”,因对外承包销售出现问题,已全部做清退处理-所有“福位”除200多位已进驻客户之外,其它“福位”从未使用),所有室外陵园从未使用;
项目方与投资方经相互考察和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发挥各自优势、强强联合、发展佛教塔陵及地下宫殿等高端殡葬产业项目,并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本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投资方负责及时足额支付项目方解决前期善后工作及恢复启动款项计3亿元;并负责项目后期杨主席专利项目(以下称“合作项目”)的全部投资款;
2. 项目方负责提供项目现状中200亩土地用于双方合作项目,并负责办理合作项目全部手续;
3. 双方根据项目各期付款进度分期共管以上3亿元项目前期款项、并根据投资方付款进度同步变更项目股权、最后项目方和投资方取得200亩土地的双方合作项目中各自50%的权益;

4.超过3亿元以上的投资纳入项目成本,在项目产生收益时分期进行归还,不得因此减少、稀释任何一方权益。
 
二 签约前提
投资方提供不低于3亿元资金证明或者资金在账流水单或者价值6亿元以上可兑现的资产证明。
 
三 合作方式
    1.项目方和投资方成立共同参股、共同掌控的合作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在合作公司中,注册资金暂定为6亿元;项目方、投资方股权各为50%;
    2.项目方在本项目中提供200亩双方合作项目建设用地(以下简称“合作用地”);
    3.投资方首期到位资金不得低于12200万元,此时合作公司股权比例暂为:投资方20.3%;项目方79.7% (其中投资方20.3%的股权参照12200万元首期投资款项在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的比例)。

 
四 付款进度
1.双方签订协议后,投资方支付项目方3000万元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合作预付款/合作定金(主要用于启动该项目前期善后问题以及项目恢复经营手续),同时项目方和投资方在双方共同参股、控制、新办的合作公司中共管10200万元(用于解决本项目前期善后工作的有关款项)。
2.项目方在按照上述约定股权比例恢复(或者新办)由双方共同掌控的合作公司营业执照同时,投资方支付项目方7200万元投资款(此时,投资方共计支付项目方10200万元、代项目方偿还前期有关款项约10200万元),合作公司股权比例同步自行变更为投资方33.4%;项目方66.6%(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投入20400万元款项在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比例);
3.投资方进驻项目现场同时支付项目方5600万元(合计投资方支付项目方15800万元、代项目方偿付项目前期善后款项约10200万元),双方股权比例同步自行变更为:投资方43.3%(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支付26000万元投资款项在6亿元总款中所占的比例);项目方56.7%;
4.项目方办理合作项目200亩土地租赁手续同步投资方支付项目土地占用费及办理费约1亿元,并支付项目方4000万元投资款后(合计投资方支付新项目方3亿元),双方股权比例同步自行变更为:投资方50%(对应投资方在本项目中共计已支付3亿元投资款项在6亿元注册资金中所占的比例);项目方50%。
 
五 违约责任
1. 如项目方违约,则应该支付投资方已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 如投资方违约,则应该支付项目方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 如投资方逾期付款超过三个月,项目方有权选择与其它方成交,投资方所支付的款项由项目方在经营中逐年予以返还——并按照返还款项同步自行按比例减持投资方所持股权,直至投资方的所有款项归还完毕、同时投资方退出本项目为止;
4.如投资方付款迟延超过一年,则有关应付款项需按12%年息进行计算;
 
六 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项目方和投资方代表签署、并且投资方首期不低于11000万元投资款项到达双方共同掌控的账户后即行生效。
 
 
 
    项目方(签署):
 
    投资方(签署):
 
2015年9月 日
 
 
附件1项目方批示
附件2项目方简介
附件3项目方有关文件




 
                    
 
                                                      可行性发展数据   


                   

一期(已建成 见简介)成本(转让费)为
一次性付款40,000(万元);
分期付款50,000(万元);
二期(位于已建围墙内约58亩地内及项目前方广场处)
  1. 普通硬木“福位
(位于一期“福寿殿”内,已装修20,000位)
价值为:20,000(位)×5,000(元/位)=10,000(万元);
(2)豪华钛合金“福位
(位于一期“福寿殿”内,已建有5,000位,可容纳3万位)
价值为:30,000(位)×10,000(元/位)=30,000(万元);
新增(“福位”)装修成本为:300(元/位)×(30,000-5,000)(位)=750(万元);
(3)“万”廊、亭“福位”
(位于一期西北处,可建1,200平米)
价值为:1,200(平方米)×4(万/平方米)=5,,000(万元);
新增(建安)成本为:3,000(元/平方米)×1,200(平方米)=360(万元);
(4) “八百罗汉”林 (位于“三界台”两侧)
价值为:800(尊)×5(万元/尊)=4,000(万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3,000(元/尊)×800(尊)=240(万元);
(5)千佛塔(位于已建佛寺西侧)
收入为:5(万/座)×1,000(座)=5,000(万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3,000(元/座)×1,000(座)=300(万元);
(6)千尊菩萨
(位于“三界台”前拟建99米直径圆形荷花池内)
价值为:1,000(尊)×6(万/尊)=6,000(万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3,000(元/尊)×1,000(尊)=300(万元);
(7)千莲花(位于拟建荷花池内“千尊菩萨”周围)
收入为: 3万(元/朵)×1,000(朵)=3,000(万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1,000(元/朵)×1,000(朵)=100(万元);
(8)千佛台(位于廊、亭之间)
价值为:8(万/尊)×1,000(尊)=8,000(万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3,000(元/尊)×1,000(尊)=300(万元);
  • 二期共产出71,000 :
(10,000+30,000+5,000+4,000+5,000+5,000+3,000+8,000)
二期新增成本为:2,350万元(300+100+300+300+240+360+750)
由于本项目现场已经建设完成,除4-5亿元转让费之外可用1000万元流动资金,边销售,边建设,滚动发展。
    三期: 
(1)万佛塔/殿(位于大雄宝殿正北方)
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可建豪华型“塔位”4.8万(位)×3(万元/位)=14.4(亿元)价值;
新增(建安)成本为:18,000(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5,400(万元);
新增(装修)成本为:48,000(位)×500(元/位)=2,400(万元);
  1. 地下宫殿10,000平方米
(皇家陵园独享特色,位于“万佛塔/殿”之下)
拟建皇家型“福位”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2(按50 % 净使用面积计算)×8(万元/平方米)=4(亿元);
 新增(综合)成本为:10,000(平方米)×3,000(元/平方米)=3,000(万元);
三期价值为18.4亿元(14.4+4);
成本为1.08亿元(5,400+2,400+3,000)
以上一、二、三期总成本为53,150万元(40,000+2,350+10,800),
总价值为255,000万元(71,000+184,000)
后期:本项目西部约750亩山林,已有70 年租赁合同,成本约为:500元/亩·年租金(树木已买断300余亩、其他除外)。可根据使用需要分批租用,开发出750亩×666平方米/亩×50 %(容积率)×2(标准墓地尺寸为0. 6×0.8=0.48平方米)=499500位墓地!
后期价值为:499500(位)×4(万/位)=199.8亿元!综合成本仅为1/10 !)
结论:本项目总成本约20亿元总产出约200亿元,投入产出比高于10不仅抗风险性极强、而且可持续发展,仅用5亿多(人民币)就可滚动产出2百亿元产值。而且本项目免营业税,收入又大多为现金,实为不可多得的钻石级项目!
 
注:
一、为保守起见,以上涉及成本项均采用数据上限;涉及收入项(均有实践成功实例)均采用数据下限, 且产品价格增值因素没有计算在内。
二、因本项目地下均为黄土,西、北方均为荒山,直连八达岭,地宫及陵墓还可几乎无限扩展(本地区为风景旅游区,不允许搞任何工业设施;又多山少水,没有任何条件发展农林牧副渔等生产,且历史上一直为皇家陵园区域,无法搞“阳宅”及旅游度假,只适合打造顶级“阴宅”陵园!为本项目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排它性发展空间)。
三、目前本项目除一期“福寿堂”内已使用200个“福位”(曾有约5,000位销售客户,价格为8800元/位以上,因本项目前期对外发包期间曾出现违规操作问题,目前已全部清退),还存在极为广阔的产品销售发展空间。
四、由于国家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殡葬客户使用年限为20年,最多可以再续一次,累计不得超过40年,因此本项目的土地采取“点式征用”方法,即需要建设建筑物和园区重要景点的土地(现场围墙58亩以内)采取一次性买断的方法,其它土地(西部荒山林地)采取租用方法。
五、该项目具有以下多项无可替代、无法复制的优势:
1.位于天下第一风水宝地、明十三陵皇陵区、联合国认定的世界级风景区;
2.具有京城唯一新建皇家宫殿规模的开光寺庙,为我市唯一佛教陵园;
3.具有全国殡葬行业不再批复的经营许可稀有资源;
4.具有中国顶级佛教高僧亲赠的4颗佛祖舍利——佛家至宝,全部佛像均由顶级大德加持开光;
5.东有北京新疆高速公路直达,西有北京——八达岭高速直达、108国道、昌平3路公交直达陵区;
6.地势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齐备。位居龙脉,藏龙卧凤、得居于此、福泽子孙。
7.该项目于1993年立项,甲方20年前投入上亿元,于1998年建成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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